注意!均安镇2026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招生工作方案发布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4〕6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6〕17号)、《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2026年关于受理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原则


遵循“统筹安排、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各学区学校剩余学位数、家长志愿进行统筹安排入读。不接受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招生对象


(一)符合户籍生条件但错过户籍生报名时间的本镇户籍生(以下简称逾期报名户籍生);

(二)政策生,即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并符合《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6〕17号)、《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2026年关于受理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非均安镇户籍适龄儿童。


政策生认定条件


根据《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及相关文件,在本镇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认定为政策生:

(一)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三)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

(四)进藏干部职工;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东西部协作,支援时间1年及以上,且申请学位期间仍在援的本镇援派干部。

(五)本镇因公殉职基层干部。

(六)本镇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士。

(七)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经认定(或评定)为领军人才的。

(八)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或在本镇居住,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的。

(九)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持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的。

(十)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优粤佛山卡C卡的。

(十一)本镇博士后在站人士。

(十二)华侨。

(十三)持有效期内本镇居住证的台湾人士。

(十四)本镇户籍人士。

(十五)顺德区内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并在顺德区内连续参加社会保险5年及以上,有合法稳定住址、合法稳定就业人士。(备注:有意以本条认定为政策生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领居住证,按时签注并达到规定的连续年限。为保持政策延续,本办法有效期内,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仍可作为“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的替代佐证材料。)

(十六)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优粤佛山卡C卡的。


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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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一)个人申请类 


第一步: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2026年5月29日9:00至2026年6月2日17:00。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jz.zs.sdedu.net/sdjz/zssapp)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请记住报名号和登录密码),报名详细操作见《均安镇2026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附件1)。


2.填报志愿。

每生可填报五个志愿,第一志愿应填报申请人工作单位或长期居住地所属村(居)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第二至第五志愿可填报镇内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


由于本年度均安中心小学的学位已不能满足本学区户籍生入读需求,富教小学录取户籍生后剩余的学位已用于接收中心小学的分流生,暂不招录逾期报名户籍生和本批次的政策生;均安中心小学、富教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逾期报名户籍生、符合政策生条件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请到镇内其他公办小学报名。有剩余学位数的公办小学名单和数量如下:


顺峰小学剩余学位89个

星槎小学剩余学位49个

仓门小学剩余学位36个

新华小学剩余学位31个

天连小学剩余学位65个

南沙小学剩余学位27个


3.上传报名资料。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拍照上传,一页一图,包括:

(1)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儿童户口簿首页、儿童页和父母页);

(2)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正、背面);

(3)儿童出生证;

(4)符合政策条件的对应类别的证明资料(具体资料要求详见附件2)。


【符合政策生类别第十四类或第十五类条件的家长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镇户籍父母一方或购买社保父母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若用营业执照或个人纳税证明代替连续5年居住证办理记录的,需要上传相关的的证明材料。】


第二步:现场提交资料和确认报名


2026年6月6日8:30至11:30。所有已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带齐相关资料到现场(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审核并签名确认报名,仅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申请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资料:


1.报名表(网上报名下载,自行打印一式两份,儿童的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

2.《均安镇2026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报名入学审核表》(逾期报名户籍生请使用附件3,政策生请使用附件4);

3.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

4.符合政策条件的对应类别的证明资料;

5.《均安镇2026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长幼随学入学申请表》(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需提交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9)


第三步:资格审核。


学校收齐已签名确认的报名材料,分类整理后递交至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宣教办),镇宣教办汇总后分派到相应的责任部门进行审核。


(二)企业申请类 


符合《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2026年关于受理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6〕2号)及上级规定条件的人士,报名程序:2026年高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已开始!详细指引→


【注意: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三)相关资料查询及打印办法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使用粤苗APP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顺卫医函〔2021〕34号)要求,学校凡新招学生均需家长提供申请入学儿童的《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操作指引详见附件5(此项资料在正式入学时再交给学校);


个人参保证明网上打印方法见附件6;


个人纳税记录自助查询方法见附件7;


新市民自主查询、下载居住证明方法见附件8。


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6年6月18日在均安镇政务网公布,公示期为2026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共3天)。


录取原则


(一)符合户籍生条件但错过户籍生报名时间的本镇户籍生按儿童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顺序(以公安系统核实的户口簿登记时间为准),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二)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三)符合政策入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按政策生类别的先后次序,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若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按照以下原则招录:

1.人才服务类政策生【政策认定条件中的第(七)至第(十一)类】,按取得政策资格的时间先后为序(取得资格时间以上级部门发文的评审通过日期为准),若取得资格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2.境外群体类政策生【政策认定条件中的第(十二)至第(十三)类】,按父母本镇户籍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长短或本镇有效期内居住的时间长短为序;若入户时间或缴纳时间或居住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3.其他群体类政策生【政策认定条件中的第(十四)至第(十六)类】,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按父母一方户口迁入均安镇的时间先后为序录取,若迁入时间(年月日)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21年5月1日到2026年4月30日,连续有效签注60个月)及以上,并在顺德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5年(年限计算时间:2021年5月至2026年4月,连续缴纳60个月)及以上,以在顺德区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为序;若缴纳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优越佛山卡C卡的,以在顺德区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为序;若缴纳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四)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重点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若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以申请人在顺德区累计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以总月数计)为序;若缴纳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其他情况录取原则:

1.符合户籍生条件但错过户籍生批次的报名时间,且在政策生招生时间范围内(即政策生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申请入读的,可在政策生招生时补报,学位由镇宣教办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若错过户籍生批次报名的户籍生有多名报读志愿、入户时间(年月日)均相同的适龄儿童,且超出该校的招生计划,则按抽签结果录取。

2.若政策生未被所填报的所有志愿学校录取,则由镇宣教办在全镇范围内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3.批次条件及志愿相同的,符合长幼随学服务的,可优先录取。


(五)录取公榜

2026年6月24日15:00,在学校门口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注册

2026年6月27日上午8:30至11:30,获得录取资格的政策生按照学校指引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招生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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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及咨询方式


(一)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负责政策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位的统筹安排,联系电话:25386926、25388125,地址:永安路8号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二)均安镇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协助审核出生医学证明,咨询电话:25388230;地址:永安路8号。

(三)均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的报名材料的收集和初审,咨询电话:25518319、25386845,地址:永安路 8 号镇政府办公楼六楼。

(四)均安镇派出所:负责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父母一方是均安镇户籍人士、均安镇户籍适龄儿童的核查、居住证历史记录的审核,咨询电话:25518377,地址:永安路 1 号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户政窗口。

(五)均安居委会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出具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电话:25575005,地址:畅兴产业基地均益路 89 号。

(六)顺德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均安办事处:负责社保缴纳情况核查,电话:12345,地址:永安路1号镇行政服务中心二厅。

(七)均安镇各公办小学:负责招生政策宣传及解释、报名登记、证明材料收集及初审、录取公布、入学注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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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25518387。


文件查阅

(一)“优教均安”微信公众号。

(二)“山水均安”微信公众号。

(三)均安镇政务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shunde.gov.cn/sdqjaz/tzgg/tzgg/)。

(四)各公办小学、幼儿园、各村(居)公告栏等均可查阅。


附加说明


(一)已在读小学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根据国家学籍管理制度,重新报读的,无法取得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入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已公示的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拟录取的户籍生不得重新报名。

(四)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办法,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五)本办法适用于均安镇政策生,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有关招收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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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廖晓彤

来源:优教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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