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承诺制有新变化!

符合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如果暂时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


但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仅在备案地享受医保待遇。备案后30日内(含)补齐相关有效备案证明材料的,在补齐材料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未在30日内(含)补齐相关有效备案证明材料的,备案自动失效,恢复备案前待遇,且半年内不得再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或携带资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

进行办理

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我的”,点击“已审核”,找到已审核通过的承诺制备案,点击“补充备案材料”,填写信息并提交需要补充的材料即可。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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