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起重机械“大吨小标”,容桂市监所揭穿“数字游戏”!

额定起重量,是起重机械不可逾越的生命红线。然而,部分企业为规避监管、节省成本,竟在吨位上动起歪脑筋,玩起了危险的“数字游戏”——将实际起重量3吨及以上的设备,通过虚标、磨牌等手段,“伪装”成3吨以下的不在法定监管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这就是危害极大的“大吨小标”违法行为。最近,容桂市监所查处了一起典型案件,给所有心存侥幸者敲响警钟!


现场检查:吨位标识“迷魂阵”,关键信息被抹去


近日,容桂市监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五金加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车间内,一台起重机正在作业,但它的“身份”却疑点重重:横梁上,赫然喷着“1t”(1吨)的字样,电动葫芦外壳上,却标识着“2800KG”(2.8吨),最关键的吊钩参数和电动葫芦铭牌,竟被人为刻意磨除,无法辨识。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现场负责人支支吾吾,无法提供该设备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这台设备到底是1吨、2.8吨,还是另有隐情?它是否属于必须严格监管的特种设备?一切指向了“大吨小标”的重大嫌疑。


1.jpg

横梁喷涂"1t"


2.jpg

电动葫芦外壳标识“2800KG”


专业鉴定:拨开迷雾见真相,5吨“巨兽”现原形


为揭开真相,容桂市监所立即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的专家进行现场“解剖式”鉴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设备,通过测量钢丝绳直径、分析升降电流、核算整机功率及主要受力构件尺寸等一系列科学手段,对这台起重机的真实“身份”进行了严谨核算。鉴定结果令人震惊:这台横梁标着“1t”的起重机,其配置的钢丝绳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实际为5吨,起升高度达6米!完全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关于“额定起重量≥3吨且提升高度≥2米”的监管标准,是一台必须依法登记、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


3.jpg
4.jpg

以案说法:逃避监管代价大,安全底线不可碰


6.jpg


该五金加工企业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四条,容桂市监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鉴于该单位在事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对涉案起重机作报废处理,且未造成安全事故,监管部门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2万元的行政处罚。这笔罚款,远比依法进行设备检验、办理使用登记的成本高得多,真正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深刻警示:“大吨小标”是“定时炸弹”,合法合规才是正道


“大吨小标”绝非简单的参数造假。它将一台5吨的“猛虎”伪装成1吨的“猫”,导致企业管理松懈:操作人员可能未经专业培训就上岗,极易引发操作失误;设备本身逃避了强制定期检验,无法及时发现钢丝绳断裂、结构变形等内在隐患;应急预案缺失,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这种行为,无异于在生产车间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任何试图通过“擦边球”、“小聪明”来逃避监管的行为,不仅违法代价高昂,更是对生命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


监管决心:零容忍、严查处,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容桂市监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紧盯起重机械、叉车等重点特种设备,严厉打击“大吨小标”、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各类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整改一起。


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以此案为戒,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在用设备进行排查,坚决杜绝使用“大吨小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按时申报定期检验,确保设备合法合规“持证上岗”;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操作流程,筑牢员工安全意识防线。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编辑:张敏

来源:容桂市场监管所

扫码下载

知识产权及侵权行为声明:

未经顺德+APP应用平台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APP应用平台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顺德+APP应用平台相关内容。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APP应用平台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若发现顺德+APP应用平台有内容侵权行为,请联系平台进行删除处理。

关联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