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生招生方案
(一)具有北滘镇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
(一)招录小初衔接对象。
(二)招录学区内的户籍生,学区划分表详见附件。
户籍生招生按批次顺序录取,第一批次为人户一致类户籍生,第二批次为其他类户籍生,两类户籍生的划分标准详见本方案第五点“其他事项”的有关说明。同为人户一致类或其他类户籍生则结合志愿顺序及其户籍迁入北滘对应学区时间的先后顺序统筹招录,额满即止。
(三)招录符合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该类对象包括根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认定(或评定)的领军人才子女、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持卡人子女、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持卡人子女、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子女、镇重点扶持产业人才子女。学位安排则结合本人意愿和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1. 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3日(星期一)08时至4月17日(星期五)17时。
(2)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要登录“顺德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北滘镇2026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引》(另行公布)。如需要学校协助报名,请提前致电学校预约。
报名网址:
https://jz.zs.sdedu.net/sdjz/zssapp
报名二维码:

2. 所需提交的资料
第一类:户籍生、小初衔接对象
(1)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在目前就读小学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镇外就读的毕业生要提供此表);
(5)房产证明材料(人户一致类户籍生需要提交,其他对象不用提交)。
第二类:符合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
(1)申请人及其子女身份证件、户口簿;
(2)申请人与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
(3)以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父母作为人才一方在北滘镇连续参加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以居住地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父母作为人才一方在北滘镇的住宅类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4)申请人的优粤佛山卡持卡人信息表(此表在优粤佛山卡APP中获取)或其他证明文件;
(5)《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要求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须准确记录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由我办组织开展报名资料线上审核工作。家长(监护人)可于2026年4月30日前登录“顺德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系统”查询资料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于公布资料初审结果3天内向第一志愿学校反馈。
线上资料审核期间,如有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请家长(监护人)按学校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到校。
1. 预计2026年5月30日前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公告通知。
2. 查询方法:可登录“顺德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家长(监护人)于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注册)。未按时确认学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不再保留其学位。确认学位(注册)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学校另行通知。
凡是要求复印件及原件的材料,证件类原件由学校登记人查验,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学校经手人签名。
(一)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已有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就读初中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时若发现学生已有初中学籍,将取消入读我镇公办初中的资格,由家长自行安排入学事宜。
(二)同时符合多类报名资格的学生只能选定其中某一类资格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三)两类户籍生划分标准的有关说明:
1. 人户一致类户籍生,指学生的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学生与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属该户籍,并且该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全权拥有,或者全部产权为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共有。
2. 其他类户籍生,指除人户一致情况外的户籍生,即学生的户籍为挂靠户、集体户等。
3. 对于在2025年12月27日(含27日)前已办理其他类户籍生入户且无迁出记录的适龄儿童,实行入学条件固化,在2026学年及后续年度达到入学年龄并报读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参照人户一致类户籍生入学政策执行。对于在2025年12月28日以后办理入户的其他类户籍生,按本方案执行。
(四)长幼随学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五)适龄残疾儿童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残疾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按时向学区所在学校提交报名入学材料。
(六)已在民办初中学校确认入读的户籍生,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安排的学位,如需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由我办统筹安排学位。
(七)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招录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八)在编教职工适龄户籍子女原则上优先入读其父母所工作的学校。
(九)凡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招生方案,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十)本方案仅限当年有效。未尽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
附件:
北滘镇2026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户籍生招生学区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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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玉
来源: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