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半费生”!2026年佛山中考政策出炉

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


2026年佛山中考政策有五大变化,一起来看看!


変化一:增设“半费生”


■新改扩建一批公办普通高中


■鼓励民办高中扩大“公费生”招生计划:民办“公费生”参照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学费基本相同。


■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增设民办高中“半费生”类型:民办“半费生"按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学费的1/2收费。


■放宽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变化二:新增“中高企长学制"招生


■在原有中高职贯通培养基础上,新增“中高企长学制”类型在第三批第一层次面向全市招生


“中高企长学制"是由中职、高职、企业三方共同参与实施的五年一体化贯通培养模式。相对以往中高职贯通培养,中高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更加贴近岗位能力要求和企业人才需求,培养的学生具备更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继续鼓励各区试行职普融通,探索综合高中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


变化三:调整综评结果呈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A、B、C、D四个等级调整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档次


达标学生可以参加所有学校录取,不达标学生不能报考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名额分配计划和普通生计划)。


录取投档时根据“同分比较原则”,总分相同的考生,先比较是否符合优先录取政策,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是否达标,综合素质评价达标的在投档排序上优先于未达标的考生。


变化四:开通中考录取系统注册和注销功能


■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开通中考录取系统注册和注销功能,考生被普通高中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到校报到和注册,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再保留学位。空余学位由市、区教育局回收,统一组织公开征集志愿和补录。


变化五:扩大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范围


■对不符合与本市户籍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考生,继续延续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受限制,在原来只可以报考公办高中自主招生基础上,新增可以报考公办高中的体艺特长生。


《工作意见》总体上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保持政策延续性,考试分值、考试构成、招生范围、招生模式等基本按照上年的做法,同时结合新一轮中考改革整体方案,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改革,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


《工作意见》强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筹,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供给。市教育局分区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任务,推动各区充分挖潜,新改扩建一批公办普通高中,鼓励民办高中扩大“公费生”招生计划,并增设“半费生”类型(学费为自费生标准减半),此举旨在减轻考生家庭经济负担。放宽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综合施策逐步提高初中毕业生入读普通高中占比。


《工作意见》引领育人方式转变,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由原来的四个等级调整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档次,达标学生可以参加所有学校录取,不达标学生不能报考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名额分配计划和普通生计划)。录取投档时根据“同分比较原则”,总分相同的考生,先比较是否符合优先录取政策,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是否达标,综合素质评价达标的在投档排序上优先于未达标的考生。


《工作意见》拓宽多元成才路径,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增“中高企长学制”类型,在原有中高职贯通培养基础上,强化校企协同和长学制培养,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继续鼓励各区试行职普融通,探索综合高中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


《工作意见》优化招生批次设置,提升招生治理效能。第一批次设立民办高中“半费生”层次,各区在第二批增设“半费生”。各区探索优质民办高中部分招生计划与公办高中同批次(层次)招生。在第二批结束后,开通中考录取系统注册和注销功能,考生被普通高中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到校报到和注册,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注册的,将由招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原录取学位不予保留。空余学位由市、区教育局回收,统一组织公开征集志愿和补录,提高学位利用率。第三批第一层新增“中高企长学制”培养类型,第三批原各层次相应后移。


《工作意见》提升群众获得感,扩大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范围,对不符合与本市户籍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考生,继续延续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受限制,在原来只可以报考公办高中自主招生基础上,新增可以报考公办高中的体艺特长生。


《工作意见》严明招生纪律,推进招生专项整治,落实上级规范招生秩序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等行为,市教育局将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招生阳光规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综上,《工作意见》充分发挥了正确导向的作用,贯彻落实省、市中考改革方案的既定政策,立足教育强国建设部署,坚持育人导向,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回应群众教育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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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贞华

来源:佛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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