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伦教监督管理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行动,对顺德水道一级水源保护区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2名违规垂钓人员,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顺德水道是区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为水质安全核心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一条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个人违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规定,拆除、覆盖、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围网或者监控设备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此类行为不仅违反环保法规,还会对饮用水安全造成隐患。
下一步,伦教生态环境监督所将持续加大水源保护区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水源保护意识。
编辑:李素芳
通讯员: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