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佛山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切实解决居民大件垃圾“清运难、堆放乱”等问题,持续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按照《佛山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要求,现伦教街道开展大件垃圾清运活动,邀请各位市民一起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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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5年12月22日-28日;
2. 2026年2月2日-8日、6月1日-7日、8月31日-9月6日、11月30日-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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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件垃圾清运活动范围为伦教街道内的居民区,企事业单位不包含在内。居民可将大件垃圾自行投放至小区设立(指定)的大件垃圾(临时)暂存点,也可以自行自费运送到伦教街道集中收集大件垃圾收集点。只要居民完成上述投放或运送行为,后续清运及处置不收取任何费用,真正做到“投放者受益,政府普惠民生”。
特别提示:本次活动不包含请人上门搬运或搬运下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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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各种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生活垃圾。(如:自行车、废旧床、床垫、沙发、冰箱、电视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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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山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 严禁在大件垃圾暂存点或收集点外抛弃、堆放大件垃圾,严禁将大件垃圾随意丢弃在路边、公共绿地等公共场地以及其他隐蔽位置。
2.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活动期间,市民可将大件垃圾运至
伦教大件垃圾集中收集点
或各村(社区)临时收集点

编辑:张敏
来源:伦教综合行政执法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