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乐从镇环监所执法人员在藤溪水源一级保护区查处多起违法垂钓事件。仅11月24日一天,就现场查处违法垂钓行为3宗,涉事人员均被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几位被当场查获的钓友懊悔地说道:"不知道啊,别人叫我来我就来了…才甩了两竿就挨罚了""真是血亏,鱼没钓着还被罚了款!"


藤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为保障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而划定的特殊区域,其中一级保护区更是核心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违者将面临最高500元罚款。
法规依据:
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九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为守护水源地生态环境,乐从环监所建立起"三位一体"防护网:
视频监控全覆盖:设立监控中心,升级设备,补齐盲区
无人机巡航:结合航拍与数据平台,实现非现场管控常态化
常态化巡查:坚持巡查+整治+宣传相结合
温馨提示:
垂钓前务必观察周围标识标牌
切勿闯入水源保护区围网内
发现违法垂钓行为可及时举报
记住:绿色围挡区域就是红线,切勿跨越!

钓鱼本是乐趣,守法才是前提。莫因一时手痒,让自己成为"违法钓友"。转发提醒身边爱钓鱼的朋友,一起守护我们的生命之源!
编辑:张敏
来源:乐从镇环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