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
大良街道近良社区
德元路3号住宅公租房项目
现开展配租工作
并受理本地户籍市民申请
一起来看看具体要求吧

基本情况
大良街道近良社区德元路3号住宅为公租房项目,坐落于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德元路3号,户型以一房一厅及两房一厅为主,建筑面积约为40至61平方米,现房源数量共48套,现开展配租工作,并受理本地户籍市民申请。
现向社会公布房源信息如下:

申请对象
本次申请主要面向本街道户籍居民中符合条件的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
申请条件
有关申请条件和标准需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4〕3号)(详见附件1)第十四条(一)与《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申请条件和标准的通告》(顺住建告〔2021〕12号)(详见附件3)第一条(一)要求,实行计分轮候(详见附件4)。
提交材料及要求
本街道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配租,提交资料如下:
1.佛山市顺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一份)。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异证明,丧偶的应提供丧偶证明或户籍底册、出生证明);在校学生校卡、在校证明、学生证明。
3.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当月之前12个月内的工薪收入、养老待遇收入等,在读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子女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其中:
①提供有反映工资收入的证明材料;
②已离退休的,提供有反映养老待遇收入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流水账单或社保局出具的退休金收入证明;
③在领失业救济金人员提交《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证》或发放失业救济金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④个体工商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收入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之前12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市民之窗打印或个人所得税app截图打印),无缴纳个税者也要提供。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市民之窗打印)(未成年的除外,于系统查询即可)。
6.申请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和其他财产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房产证明、房屋鉴定报告、法院判决书、征收合同、注册成立公司情况(以营业执照认缴的注册资本为准)、车辆总价值材料(有购车发票的以购车发票为准,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购买全保的保险单或车辆价值评估报告为准,如无不需提供)等。
7.属于低保、低保临界、残疾人、孤寡老人、危重病人(需提供二级或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孤儿、烈士遗属、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特困供养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辅警人员、网格员、从事一线基本公共服务群体及消防救援人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保安、保洁)、邮政及快递从业人员、市级(含本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者的提供相关证明证件。
8.户籍在村(居)委会的共同申请人,提交《个人宅基地建房及村股份分红查询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大良街道“德元路3号”公租房租金标准

1.保障面积标准(即解决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2.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是住房保障得两种不同形式,已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不能再领取租赁补贴。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同一时期内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受理日期
2025年6月18日—2025年7月2日
受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请。
其他事项
1.大良街道“德元路3号”公租房项目物业管理费为2元/平方米(该物业费价格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0日),须由租户承担。
2.大良街道“德元路3号”公租房不具备通燃气条件,不允许使用明火,不配备家具家私家电等。
3.若完成本街道户籍申请人及家庭抽签选房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再另行通知安排解决非本街道户籍人员与新市民及其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附件:
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4〕3号)

2.《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21号)

3.《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申请条件和标准的通告》(顺住建告〔2021〕12号)

4.《大良街道“德元路3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方案》

5.《计分方法》(仅适用本次48套公租房配租)

编辑:黄柳冰
来源:大良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