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注意啦!
《均安镇202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
政策生招生工作方案》已公布
详情如下
根据《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5〕25号)和《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教〔202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均安镇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户籍生条件但错过户籍生报名时间的本镇户籍生(以下简称“逾期报名户籍生”);
(二)政策生,即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并符合《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佛山市顺德区2025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5〕24号)、《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生条件的非均安镇户籍适龄儿童。
二、政策生认定条件
根据《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及相关文件,在本镇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认定为政策生:
(一)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三)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
(四)进藏干部职工;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东西部协作,支援时间1年及以上,且申请学位期间仍在援的本市援派干部。
(五)本镇因公殉职基层干部。
(六)本镇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士。
(七)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经认定(或评定)为领军人才的。
(八)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或在本镇居住,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的。
(九)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持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的。
(十)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优粤佛山卡C卡的。
(十一)本镇博士后在站人士。
(十二)华侨。
(十三)持有效期内本镇居住证的台湾人士。
(十四)本镇户籍人士。
(十五)顺德区内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并在顺德区内连续缴纳社保5年及以上,有合法稳定住址、合法稳定就业人士。
(十六)符合《佛山市顺德区2025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5〕24号)、《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5〕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士。
三、招生范围
四、报名办法
(一)个人申请类
第一步: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2025年5月29日9:00时至6月1日17:00时。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s.sdedu.net)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再次登录系统的初始密码sdZs2025%),详细操作见《均安镇202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附件1)。
2、填报志愿。
每生可填报五个志愿,第一志愿应按“属地管理、就近入读”原则,填报申请人工作单位或长期居住地所属村(居)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第二至第五志愿可填报镇内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
由于本年度均安中心小学的学位已不足以满足本镇户籍生入读需求,富教小学、顺峰小学录取户籍生后剩余的学位已用于接收中心小学的分流生,暂不招录逾期报名户籍生和本批次的政策生;均安中心小学、富教小学、顺峰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逾期报名户籍生、符合政策生条件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请按就近原则到镇内其他公办小学报名。
有剩余学位数的公办小学名单和数量如下:
(1)星槎小学剩余学位52个;
(2)仓门小学剩余学位56个;
(3)新华小学剩余学位27个;
(4)天连小学剩余学位101个;
(5)南沙小学剩余学位30个。
由于今年全镇学位相对紧张,请家长结合自身符合政策生的实际条件和志愿学校的报读热度,谨慎考虑填报志愿的顺序。
3、上传报名资料。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拍照上传,包括:
(1)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儿童户口簿首页、儿童页和父母页);
(2)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正、背面)、儿童出生证;
(3)政策类别对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资料要求详见附件2)。
第二步:现场提交资料和确认报名
2025年6月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所有已网上报名的儿童,家长必须带齐相关资料到现场(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审核并签名确认报名,仅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若未能在网上报名的,也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第一志愿学校现场报名。
要求携带的资料:报名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签名确认)、《均安镇202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报名入学审核表》(逾期报名户籍生请使用附件3,政策生请使用附件4)、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及符合政策条件证明资料。
第三步:资格审核。
学校收齐已签名确认的报名材料,分类整理后递交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宣教办”),镇宣教办汇总后分派到相应的责任部门进行审核。
(二)企业申请类
符合《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5〕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士,报名程序如下:

(三)相关资料查询及打印办法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使用粤苗APP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顺卫医函〔2021〕34号)要求,学校凡新招学生均需家长提供申请入学儿童的《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操作指引详见附件5(此项资料在正式入学时再交给学校);
个人参保证明网上打印方法见附件6;
个人纳税记录自助查询方法见附件7;
新市民自主查询、下载居住证明方法见附件8。
五、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5年6月13日在均安镇政务网公布,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共3天)。
六、录取办法
(一)符合户籍生条件但错过户籍生报名时间的本镇户籍生按儿童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顺序(以户口簿登记时间为准),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二)政策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顺序录取:先录取人才适龄子女、再录取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最后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重点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具体如下:
1、人才适龄子女
按《佛山市顺德区2025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5〕24号)规定的第一至第五类人才的先后次序,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按取得人才资格的时间先后为序(取得资格时间以上级部门发文的评审通过日期为准),若取得资格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对于《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规定的第七至第十一类对象,均属于人才适龄子女,参照上述办法录取。
2、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对于《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规定的第一至六类及第十二至十五类,按文件所列类别的先后次序,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若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时,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其中:
第十四类,即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若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按父母一方户口迁入均安镇的时间先后为序录取,若迁入时间(年月日)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第十五类,即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的(时间节点为2020年5月1日到2025年4月30日,以月为界),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若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以在顺德区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为序;若缴纳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3、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重点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重点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属于《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规定的第十六类对象,为政策生录取的最后批次,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若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以申请人在顺德区累计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以总月数计)为序;若缴纳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4、其他情况
(1)符合户籍生条件但错过户籍生批次的报名时间,且在政策生招生时间范围内(即政策生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申请入读的,可在政策生招生时补报,学位由镇宣教办统筹安排。若错过户籍生批次报名的户籍生有多名报读志愿、入户时间(年月日)均相同的适龄儿童,且超出该校的招生计划,则按抽签结果录取。
(2)若政策生未被所填报的所有志愿学校录取,则由镇宣教办在全镇范围内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3)批次条件及志愿相同的,符合长幼随学服务的,可优先录取。
七、录取公榜
2025年6月18日15:00时,在学校门口公布拟录取名单。
八、注册
2025年6月2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获得录取资格的政策生按照学校指引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九、招生日程
十、部门职责及咨询方式
(一)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负责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位的统筹安排,联系电话:25510663、25386926,地址:均安镇政府(永安路8号)办公楼三楼。
(二)均安镇各公办小学:负责招生政策宣传及解释、报名登记、证明材料收集、录取公布、入学注册等工作。
(三)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区人才适龄子女的报名和资料审核,咨询电话:25388221;地址: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永安路2号)。
(四)均安镇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协助审核出生医学证明,咨询电话:25388230;地址:均安镇卫生健康办公室(永安路2号)。
(五)均安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出具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咨询电话:25386961,地址:均安镇人民政府左侧楼一楼积分入学受理前台。
(六)均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的报名材料的收集和初审,咨询电话:25518319、25386845,地址:均安镇人民政府主楼六楼。
(七)区公安局均安镇派出所:负责户籍资料审核,咨询电话:25518377,地址: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二厅二楼户政窗口(永安路28号)。
(八)均安居委会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出具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电话:25575005,地址:均安镇畅兴工业园均益路89号。
(九)顺德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均安办事处:负责社保缴纳审核,电话:12345,地址: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二厅二楼。
(十)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25386926。
十一、文件查阅
招生文件在“山水均安”微信公众号和均安镇政务网“通知公告栏”
(http://www.shunde.gov.cn/sdqjaz/tzgg/tzgg/)、各公办小学、幼儿园、各村(居)委会公告栏等均可查阅。
十二、附加说明
(一)已在读小学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根据国家学籍管理制度,重新报读的,无法取得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入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已公示的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拟录取的户籍生不得重新报名。
(四)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办法,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五)本办法适用于均安镇政策生,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因今年仍处于户籍生和政策生入读的高峰期,不再招收积分生。
(六)本办法由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有关招收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1、均安镇202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2、均安镇2025年政策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3、均安镇202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招生报名申请表(逾期报名户籍生)
4、均安镇202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报名入学审核表(政策生)
5、“粤苗APP”查验预防接种证操作指引
6、个人参保网上打印方法
7、个人纳税记录自助查询方法
8、新市民自主查询、下载居住证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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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绮鸿
来源:均安宣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