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持续征集参加2025年佛山市家电、3C数码产品换新活动企业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20号)及《广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21号)的工作部署,前期,我局已按市商务局2025年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预通知征集参加活动企业,现根据市有关文件继续公开征集参加2025年佛山市家电、3C数码产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在省、市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家电、3C数码产品换新活动。

(一)活动时间

1.家电:2025年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活动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2.3C数码产品:2025年度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活动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1.家电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含智能净水机、前置过滤器、软水机)、洗碗机、电饭煲(含电压力锅)、微波炉(含一体机)12类家电产品进行补贴。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按省的统一部署,对消毒柜、空气净化器、衣服护理机、干衣机、扫(拖)地机器人、蒸烤箱、电磁炉、空气炸锅、电煮锅、电热水壶、破壁机、除湿机、投影仪、智能移动显示屏等14类大宗耐用家电进行补贴,参照上述12类家电补贴标准,无能效或水效标识和未参加能效等级核定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3C数码产品购新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智能办公本和平板类学习机等)、智能手表手环(含智能儿童手表等)进行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只补贴一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推进过程中,若国家、省对产品的具体品类有新要求,则按新政策执行。


二、企业参加条件

1.依法在顺德区从事家电、3C数码产品销售的商贸企业,具有店铺和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家电、电子产品销售等相关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3.销售对象须为个人消费者,并按要求开具发票。

4.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技术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配合开展审计工作,配合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

5.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咨询、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处理政策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6.承诺遵守诚信经营原则。不误导、欺骗消费者,不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变相涨价,不骗取套取补贴资金。

7.确保所销售的家电、3C数码产品均通过正规渠道进货,SN码在品牌方可追溯,所销售的产品相关商品信息需与品牌方认定的销售商品相符,方可核销补贴。

8.电脑、3C数码产品销售企业须提交含产品SN码,以及有产品唯一SN码的现场激活照片等资料。

9.未被国家及省市县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报名方式

活动期内,意向参与活动企业未在粤焕新平台对应专区报名的(前期已在粤焕新平台对应专区报名的不用重复报名),须通过粤焕新平台统一入口入驻并报名。各企业咨询、报名及加入政企对接微信群请联系企业所在镇街经发办,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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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后续国家、省、市如有最新调整或要求,则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1.粤焕新平台进驻与活动报名操作指引.docx

2.企业活动报名表.xls

3.企业承诺书.docx

4.信用承诺书.docx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5年4月2日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编辑: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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