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批复!勒流龙眼市场将进行改造




近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发布

勒流街道龙眼市场地块

城市更新(“三旧”改造)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结果公告


该项目位于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部,东至市场东路,北至岗头路,西至龙冲路,南至市场南路,项目范围总用地面积1.3309公顷(折合19.96亩),属于全面改造类“商改商”项目,将采用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实施改造。


批复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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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勒流街道龙眼市场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顺府(资)复〔2025〕6号】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勒流街道龙眼市场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业经顺德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勒流街道龙眼市场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同意该项目采取“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对位于勒流街道东部,东至市场东路,北至岗头路,西至龙冲路,南至市场南路的1.3309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请你单位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完善有关规划用地手续,并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公益性用地,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三、该项目由你单位自本实施方案批复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改造主体及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签订监管协议,并会相关部门依规依约进行监管。
四、实施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实施主体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完成供地手续)。

此复。

附件:勒流街道龙眼市场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关于方案具体内容请前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官网浏览)




据实施方案,该项目为旧村庄项目,属于全面改造类“商改商”项目采用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实施改造,由龙眼股份社申请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及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并经龙眼股份社表决同意后,申请划拨(拨用)至龙眼经联社名下进行开发建设,打造现代化肉菜市场、餐饮及商铺等,提升村居环境质量,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要。


实施方案提到,该项目由龙眼经联社自行改造,项目计划整体推进,计划于2025年开工建设,不作分期实施。项目具体推进时间以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为准。


编辑:黄柳冰

来源: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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