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打造更优的引才、聚才、留才的环境,2024年3月29日起,《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4〕35号)正式实施。
执行一年来,全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符合全区实际。为做好全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延续性,继续保障全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顺德拟对方案的有效期限进行修订,计划将有效期限调整至2028年11月1日。3月3日正式发布《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询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4日-3月12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至顺德区教育局。
联系人:卓老师,联系电话:22830217
邮箱:zhuojieyi@shunde.gov.cn
方案内容简要详情:
一、方案适用对象范围不变,即符合条件,并在佛山全职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服务。
(一)第一类:根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认定(或评定)的领军人才。
(二)第二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
(三)第三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
(四)第四类: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五)第五类:除上述规定的第四类人才以外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 C 卡持卡人。
二、方案对入学服务方面仍旧延续上一年方案进行分类别提供服务,从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进行划分,其中,第一、二类的人才对象可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学位,第三、四、五类别则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此外,在转学政策方面,则申请从外市转入顺德区就学的,将结合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由转入区、镇街(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即到即办”原则办理。
在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则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参照同类对象入学政策执行;高中教育阶段则划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安排。
(1)普通高中学校。第一类对象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及学位空余情况给予安排。第二、三、四、五类对象在我区申请子女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衔接为原则,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申请转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给予统筹安排对象入学政策执行。
详情请至“顺德区教育局”官网阅读文件《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编辑:刘远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