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张!伦教开出“首违不罚”处罚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两个清单

让广大经营主体感受到法治温度和治理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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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伦教市场监管所在执法过程中

开出了全市首张“首违不罚”处罚单

宽严相济,教育与惩戒并重

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据了解,2024年11月25日,伦教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商场购买到过期食品。经伦教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涉案食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保质期9个月,消费者购买时已过期3天。执法人员迅速行动,于11月29日对涉事商家开展现场检查,虽未发现过期产品在售,但确认其曾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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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商家属流通环节初次违法,在售食品数量较少(货值金额为418.6元),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主动整改,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依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序号5)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伦教市场监管所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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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免罚”不等于免责,为防范“小错”变“大患”,伦教市场监管所同步建立“首违不罚”动态监管数据库,将本次违法商家信息登记入册,针对性加强日常巡查与风险预警。数据库内违法商家,若屡教不改重复实施同类违法行为且不积极配合整改,将依法从严处罚,实现“柔性包容”与“刚性约束”的闭环管理。


本案是伦教市场监管所在佛山市内首次适用两个《清单》的创新实践,通过包容审慎的执法方式,既维护法律权威,又给予市场主体自我纠错空间,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规范经营,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顺德市监提醒广大经营者:食品安全无小事!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定期自查产品保质期,杜绝销售过期食品。消费者若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关于两个《清单》

2025年2月7日,《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下简称两个《清单》)正式生效,标志着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理念向“刚柔并济”的全面升级,法治实践迈入新阶段。通过两个《清单》,对首次、轻微且未造成实际危害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以批评教育、指导整改替代传统“一刀切”的处罚模式,传递执法温度,减少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


编辑:李素芳

来源:伦教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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