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频发,顺德红色预警→



近日,均安镇均南路附近发生一起草地火灾。镇消防救援所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现场主要燃烧物质为树木、杂草等可燃物。过火面积虽仅约5平方米,但由于风向及干燥天气影响,火势有往周边蔓延的趋势,所幸扑救及时,火势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仍待进一步调查。


均安镇均南路附近一起草地火灾的现场。

均安镇消防救援人员火速开展灭火作业;火势被及时扑救,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进入秋冬季节

顺德降雨偏少、天气干燥

火警频发


目前

顺德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

正在生效



森林特别防护期间

严格执行禁火令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位市民切勿掉以轻心

注意森林草地防火

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相关案例

1

2024年2月19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阅山湖公园一片户外植被起火,造成现场近2900平米草坪被烧焦。据了解,起火原因为一名儿童在公园草坪附近玩鞭炮,由于点燃的鞭炮落入草坪,火苗在大风作用下不断扩散,迅速引燃周边草坪导致火灾。

2

2024年3月14日,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杨树岭乡菊花山村村民姜某某,在运送秸秆期间,坐在开荒地头抽烟,在用手中烟头戳身旁树枝时,火星不慎掉落在身旁杂草上,引起火灾。



法条速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对在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附近焚烧秸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2项的规定,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2.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三、《森林防火条例》

1.依据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依据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日常生活中

有一些你可能会忽略的小细节

却恰恰是人为引发

林地、草地火灾的危险因素


            1、机动车引擎喷火;

            2、野外乱扔烟头;

            3、燃放烟花爆竹;

            4、禁火区小孩玩火;

            5、遗留的灰烬复燃;

            6、烧荒积肥生产性用火等。


一点星星火,可毁百亩林

森林草地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处置扑救很困难

一旦发生

将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所以大家一定要避免上述危险行为

同时进入森林、草地时

请记牢

“10不准”



编辑:张敏

来源:顺德城市网综合均安镇消防救援所、顺德天气、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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