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注意啦!均安镇公办中小学校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学工作即将开展!报名时间为12月16日-12月20日,逾期不接受报名!速来关注!
均安镇公办中小学:
根据《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134号)、《顺德区中小学校学位增容和学籍异动管理暂行办法》(顺教〔2016〕104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长幼随学”服务机制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11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教〔2024〕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镇公办中小学校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供给学校


均安镇内公办中小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如下:
(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25510663、25386926)


二、报名对象


1、非均安公办学校学籍的均安户籍生。
2、符合《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4〕35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学生。不接受已在本镇公办学校就读尚未毕业的第三类(持优粤佛山卡B卡)和第四类、第五类(持优粤佛山卡C卡)人才子女重新择校入学申请。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逾期不接受报名。错过报名时间,原则上到下学期(即2025年6月)再申请转学插班,届时请留意“山水均安”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四、办理程序


在报名时间内,均安户籍生相关资料递交至学生户籍所属招生区域的学校,人才子女相关资料递交至工作或居住地所属招生区域的学校,不得重复报名。
注:户籍生按户籍属地区分,人才子女按在均安居住地(以居住证为准)或工作地区分。


五、报名材料


(一)均安镇户籍学生转学报名表;
(扫码下载报名表)
(二)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学生页);
(三)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生的全国学籍卡(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并填写原学校的标识码);
(五)符合《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规定》的人才子女(以下简称人才子女)还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人才在顺德居住证复印件;
2.人才资格证书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3.均安镇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申请表。
(扫码下载申请表)
包含以下基本材料:
(1)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父母、学生的页面);
(2)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盖章);
(3)均安镇连续参加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4)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5)人才条件和入学对象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四、五类人才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申请“长幼随学”转学,需提供兄弟姐妹的出生证、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等亲属关系证明,兄弟姐妹就读均安学校的学籍卡。


六、学位安排




七、补充说明


(一)均安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核准班额及招生计划内接收转学学生。
(二)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三)初中可填报两个志愿,小学可填报四个志愿。
(四)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有关转学审批程序通过后,在2025年1月15日前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六)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编辑:郑绮鸿
来源: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