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新车变“瑕疵车”?容桂市监介入调解……

七十多万买的新车,还没交车就出现问题,买车的市民能成功维权吗?


今年9月,周先生反映其8月末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74万元的汽车,约定于9月份提车,但在未交车前就被商家告知其新车后视镜的摄像头存在故障。周先生认为其购买的新车在未交付前就出现质量问题,要求该商家为其新车延长质保期限。


接诉后,容桂市监所调解人员分别联系商家以及消费者了解相关情况。在了解到消费者的具体情况以及诉求之后,调解人员联系涉诉商家进行核实,并组织双方开展现场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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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初期,消费者周先生表示该汽车在未完成交付就出现零件损坏的现象,商家销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导致其对该品牌汽车的质量失去信心,因汽车已由店铺代为上牌,周先生强烈要求商家延长其新车的质保期限,以打消其对该汽车产品质量的顾虑。


但商家认为汽车存在瑕疵为低概率事件,属于厂家出厂导致的质量问题,与经销商无关,且厂家也不作赔付,无法满足消费者延长质保期的诉求,只能实行汽车三包政策给消费者免费维修更换后视镜摄像头并赠送新车大礼包作为补偿。


调解人员向商家普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未交付的不应依照汽车三包政策进行处理,瑕疵交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经过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商家赠送汽车保养、汽车镀晶服务和部分礼品作为补偿。


容桂市监所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购车之前,要选择信誉良好的经销商,核实经销商的营业资质、经营状态以及查看其公示信息,选择口碑好、服务评价高的经销商,可以减少遇到问题的概率。


签订合同要仔细谨慎,详细阅读购车合同条款,确保了解所有细节,特别是关于瑕疵和退换货等的处理方案条款。购车后保留好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据,便于后期维权。


验车时要细心严谨,汽车交付前进行预检,可以要求经销商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的汽车检查服务人员进行。在汽车交付时要亲自或者委托经验丰富人士去检查车辆,包括外观、内饰、操控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在确保没有问题时才完成交付。


要与经销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联系商家进行沟通处理,及时表达自己的担忧和需求,在必要情况下也可以寻求行政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帮助。


编辑:贞华

通讯员:黄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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