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处罚金38万元!乐从多个堆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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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物料未覆盖。


近期,为持续改善乐从镇大气环境质量,减少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情况发生,结合《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乐从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乐从环监所”)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对三乐路、荷岳路片区的物料堆场进行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堆场在装卸、堆放和场内运输砂土、煤灰、水泥、石灰等物料的过程中,存在未采取覆盖措施、未安装喷淋降尘设施、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连续硬质密闭围挡、出口处未设置洗车池并配备高压冲洗装置等多个违法行为,导致堆场物料、地面产生扬尘污染、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产生。


乐从环监所依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6个堆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金额合计达38万元,同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措施,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以上行政处罚不仅是针对个案进行处理,也是对其他易产生扬尘相关单位和经营者的警示。由于夏季炎热,施工工地、拆除工程、物料堆场、裸土公共停车场地面干燥,极易产生扬尘,相关单位和经营者应当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物料覆盖、车辆冲洗等降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下阶段,乐从环监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从严查处涉扬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李放

来源:乐从环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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