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阶段,协会将在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和支持下,根据行业发展和改革要求,组织指导实施,加强规范管理,推动托育机构不断强化诚信服务、规范服务、依法服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目前顺德区共有已备案托育机构(不含办托班幼儿园)164家,在托幼儿13222名。其中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3家,市级优质托育服务机构7家,区优质托育服务机构15家。
佛山市顺德区托育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一、依法设立
托育机构(含办托班幼儿园)应合法设立,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并按照市、区的备案指引进行登记和备案。
二、关爱成长
托育机构根据婴幼儿月龄发展规律,制定符合各月龄婴幼儿发展的一日生活流程,科学合理定制食谱,关注婴幼儿心理行为发展,满足婴幼儿健康成长要求。
三、保障安全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及培训,保证安全职责落实到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机构及人员安全。
2.托育机构应设置全角度,全时段监控,监控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
3.托育机构应根据需求购买婴幼儿意外险以及公众责任险等相关保险。
四、确保质量
托育机构应合法、规范用工,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不得录用有虐待、性侵儿童及其他犯罪记录的员工。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及托育相关从业资格证上岗。
五、优化环境
加强托育机构建设,应配备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基本设施设备,符合质检标准GB6675的婴幼儿教具、玩具等。构建和谐、美好、健康的环境。
六、科学管理
树立科学管理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学习借鉴先进的办托经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七、合理收费
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机构服务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形成合理的服务价格,并进行价格公示。
八、接受监督
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并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回应诉求、积极沟通、迅速解决。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家长、社会及舆论监督。
九、公平竞争
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在公平竞争中求发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十、共同发展
托育机构应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推行托育公共服务,以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协会为平台,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加强托育机构之间的友好合作交流,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取长补短,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共同发展。
编辑:张敏
来源:顺德区妇幼保健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