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驿站去拿快递似乎已经成了收件人习以为常的事了,对于快递员不上门也能够理解,毕竟有时候自己也无法及时查收快递。但如果快递员将快递直接放在离家较远的驿站,这下收件人就无法贴心地站在快递员的角度去体谅快递员了。收件人打电话跟快递员反映,电话的另一头态度恶劣,驿站负责人又不管事,这种种情况都足够让人恼火了。
事实上,无论是《民法典》,还是《邮政法》《电子商务法》《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包裹都应当送到消费者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仅违约,还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条文规定得清楚明白,但即便有相关规定,但却没有相应的责罚,因此快递员才敢理直气壮地直接将快递放在驿站。从表面上看,好像是客户与快递员之间的矛盾,但其实最大的责任方是快递公司,其压缩投递成本,给快递员大量业务但却不涨工资。那么又有哪个快递员愿意花时间精力去送货上门呢?
客观来说,快递员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当然也能够选择拒绝送货上门,如:联系不上收件人、小区禁止快递外卖员入内等情况,对于这些情况,快递员和收件人进行协商,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但更为重要的是,快递公司应当建立合理的薪酬增长机制,从而提高快递员送货上门的积极性。相关监管部门对快递公司进行管理,并且积极争取立法上的支持;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要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权。
事实上,无论是《民法典》,还是《邮政法》《电子商务法》《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包裹都应当送到消费者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仅违约,还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条文规定得清楚明白,但即便有相关规定,但却没有相应的责罚,因此快递员才敢理直气壮地直接将快递放在驿站。从表面上看,好像是客户与快递员之间的矛盾,但其实最大的责任方是快递公司,其压缩投递成本,给快递员大量业务但却不涨工资。那么又有哪个快递员愿意花时间精力去送货上门呢?
客观来说,快递员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当然也能够选择拒绝送货上门,如:联系不上收件人、小区禁止快递外卖员入内等情况,对于这些情况,快递员和收件人进行协商,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但更为重要的是,快递公司应当建立合理的薪酬增长机制,从而提高快递员送货上门的积极性。相关监管部门对快递公司进行管理,并且积极争取立法上的支持;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要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