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顺德区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气象部门已于7月25日9时高温Ⅲ级应急响应。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关于加强高温天气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做好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因高温天气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各建筑工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高温酷暑给建筑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
施工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信息,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避免高温时段作业,有针对性地制定高温期间施工防范措施,合理安排工期,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
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7℃以上至39℃以下时,每天11:00-15:00时间段应停止室外露天、密封空间和高处作业,对确需在高温时段室外连续作业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方可在高温时段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9°C以上,应当停止当日户外露天作业。紧急抢险、公用基础设施抢修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施工的,必须采取防暑降温各种有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同时,施工单位要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改善工人生活环境、关心一线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加强高温天气火灾防控等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通知》还强调,各建设工地项目责任主体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要建立健全高温预警制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方面要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另一方面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故,要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编辑:议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