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今天搬砖不狠
明天地位不稳
职场上
你是“加班狂人”
还是“摸鱼一族”
快来看一下这些
关于职场人的硬核知识
虽然你是任劳任怨的“地表最强搬砖人”,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强迫员工加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上班就“过敏”的员工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可以以此为由直接辞退吗?
年终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关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十四种情形中并无年终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对用人单位的举证提出更高要求。
努力“搬砖”却被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未足额支付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企业为防止员工“摸鱼”监控员工上网,这类行为违法吗?
用人单位处理员工信息的行为是否为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应结合正当性和必要性来判断。隐私权是每个公民的民事权利,公司监测员工上网行为的前提条件是履行告知义务,且必须是有效告知,应清晰易懂并披露足够多的细节,让员工能对约定目的产生一致的认识,并对个人信息可能使用的范围有明确预期。而且,公司需妥善保管相关信息,不得非法使用、加工、传输,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但现实中,一些企业并未向员工告知监控的目的与范围,这就违反了目的限制的要求,属于违法监控。如果用人单位事前告知监控但监控目的不特定、不正当或监控超出告知范围,也属违法。对于劳动者来说,应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而对企业来说,任何监控手段都需要论证合法性和必要性,应当在便利管理和保护员工隐私权之间寻找平衡,不能顾此失彼。
编辑:罗龙婕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