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8所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公布!家长速看

均安8所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公布!家长速看


根据《均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均安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均党政办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均安镇的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招收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均安镇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均安镇户籍生”)


二、招生名额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文件规定,小学班额为45人/班,全镇招38个班,招生1710人。其中:


中心小学招8个班,招生360人;


富教小学招4个班,招生180人;


顺峰小学招5个班,招生225人;


星槎小学招4个班,招生180人;


仓门小学招4个班,招生180人;


新华小学招4个班,招生180人;


天连小学招4个班,招生180人;


南沙小学招5个班,招生225人。


三、招生区域


中心小学:招收均安居委、沙头居委、鹤峰居委、天湖居委的户籍生。


富教小学:招收三华居委的户籍生。


顺峰小学:招收太平村委、南浦村委、沙浦村委的户籍生。


星槎小学:招收星槎村委的户籍生。


仓门小学:招收仓门居委的户籍生。


新华小学:招收新华居委的户籍生。


天连小学:招收天连村委的户籍生。


南沙小学:招收南沙居委的户籍生。


四、学位安排


(一)按户籍区域入学。均安镇户籍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和到户籍所在招生区域的学校现场确认报名(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相关责任由家长承担)。均安中心小学区域的户籍生可填报四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均安中心小学,第二志愿至第四志愿可以填报镇内其它小学。其它小学区域的户籍生,只需填报一个志愿,即第一志愿填报户籍所在招生区域的小学。


(二)申请跨区域入学。根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9]11号)文件精神,符合“父母一方”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均安镇户籍生,可以申请跨区域报读,具体办法是:


1.在户籍生批次招生时,不需要网上报名;


2.于2022年5月8日,携带相关材料(儿童和其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直接到户籍所在招生区域的学校进行“跨区域政策性借读”备案(备案表见附件1),并申请保留该适龄儿童的户籍生学位;


3.在政策性借读生批次招生时,根据相关办法进行报名。


(三)逾期报名的均安镇户籍生,由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学位。


五、招生流程


招生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录取→公示→注册。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s.sdedu.net)完成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5月1日(星期日)0时至5月6日(星期五)24时,该时段内系统全天开放,详细操作见《2022年顺德区小学一年级户籍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附件2)。


2.若未能在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现场报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


2022年5月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家长携带资料到户籍区域的学校现场确认报名。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生所属户口簿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家长在复印件签名并确认与原件一致)。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家长在复印件签名并确认与原件一致)。


3.《2022年均安镇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校负责统一打印,家长现场核对确认签名,交学校存档)。


4.《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使用粤苗APP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顺卫医函〔2021〕34号)要求,学校凡新招生的学生,均需家长提供申请入学的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操作指引见附件3,此项材料在正式入学时再交给学校)。


(三)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若报读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则按该儿童户口迁入所在招生区域时间(以户口簿登记为准)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由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和儿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四)公示时间


2022年5月18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注册时间


根据上级招生政策规定,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注册时间另行通知。被录取的户籍生按照学校指引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六、部门职责


(一)均安镇教育办公室:负责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位的统筹安排。


(二)均安镇各公办小学:负责招生政策宣传及解释、报名登记、证明材料审核、录取公布、入学注册等工作。


(三)均安镇派出所:负责户籍资料的审核。


(四)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出具儿童免疫接种证明。


七、文件查阅


招生文件在“山水均安”微信公众平台、均安镇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shunde.gov.cn/jun-an)、各公办小学、幼儿园、各村(社区)公告栏等均可查阅。


八、附加说明


(一)已在读小学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根据国家学籍管理制度,重新报读的,无法取得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入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办法,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四)本办法适用于均安镇户籍生,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有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解释权在均安镇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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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俊杰

来源:均安镇教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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