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快来看顺德今年中考招生有哪些新变化→

各位顺德家长注意!顺德区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出炉啦!快来看看今年中考招生有哪些新变化↓↓↓


招生计划和班额


(一)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区教育局负责编制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区招生办负责实施执行,公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同步编制、统一公布。各招生学校根据核定的招生类型、招生计划,录入招生管理系统,由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执行。对招收特色项目(包括港澳台生、体育艺术传媒专业生、体育特长生)的学校,要统筹考虑师资配备和办学条件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各级各类学校具体的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区招生办将另行发布。 


(二)招生班额控制。按《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学年度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文件另行下发。


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计入录取总分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体育共八个学科,文化科满分660分,体育科满分60 分,两项合计满分720分。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 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全市统一网上评卷和成绩公布。


2.各文化科目考试时长按全省统一安排执行,其中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其中,英语科含听力考试约20分钟);物理、历史各80分钟;道德与法治、化学各60分钟。 


3.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满分各120分(其中,语文附 加题得分记入总分,但全卷得分不得超过120分,英语科含听力考试3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四科卷面满分各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按卷面分值计入中考总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各按卷面分值的50%折算计入中考总分(卷面分值乘以0.5,再四舍五入取整数)。 


4.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监督,区教育局具体实施,详见《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顺德区初中毕业生升学 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顺教【2022】24号)。经区批准体育项目考试免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折算计入中考总分(卷面分值乘以0.6,再四舍五入取整数)。


5.凡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全市统一的文化科考试和体育考试外,还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并公布。体育艺术特长生在参加全市术科考试后,由市招生办划定体育艺 术特长生资格线,艺术特长生不再组织学校单考,体育特长生可由各招生学校对已达资格线的考生进行专项测试(校考),确定初选入围名单,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招生办公示、备案。


6.凡报考面向区内招收的普通高中港澳台生、体育艺术传媒专业生及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全市统一的文化科考试和体育考试外,还必须参加由区统一组织的各项目术科考试或招生学校所组织的资格审核,以确定入围资格,具体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另行公布。 


(二)其它科目考试成绩在综合素质表现评定中予以反映。其中: 


1.地理、生物学考试采用全省统一命题,按省考试院统一部署安排考试,结果以分数呈现;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由市统一组织命题并实施,结果以等级呈现;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或考查。上述科目成绩不纳入录取计分。 


2.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我区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布。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 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为A级,良好为B级,达标为C级,缺考、考试不达标或没有参加过操作考试的为D级。(1)2022年九年级下学期学生实行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试行期间),与录取不挂钩;(2)2022年八年级下学期学生实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试行期满),成绩作为2023年中考报考录取依据,考生报考顺德区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具体学校由市教育局公布)必须达到C级或以上,其他批次暂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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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由考生毕业学校(或报名点) 负责录入,各学校应对学生给予综合性评语,客观全面如实描述学生的综合素质,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给予A、B、C、D四级别的评价等级,对表现评定为“D”级时, 应慎重确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参考,国家示范性高中录取考生不低于B等级。录取投档同分比较,在相同录取政策前提下,根据综合表现评定由高至低等级优先次序录取。


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全区考生统一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公办、民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 工作按佛山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市区统一编制与中考相关的《报考指南》(电子版)、 《招生简章及报考指引》(纸质版),各初中学校负责将各类报考指导资料在填报志愿前人手一份分发到每位考生手中。考生应全 面了解有关招生学校的情况、招生章程、办学定位、学校性质、 收费标准,以及各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政策(如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和招生范围等),根据自身条件认真填报志愿;因志愿填报不合理影响录取结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各镇(街道)教育办、初中学校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和知情权,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限制考生报名或填报志愿。各学校要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考生数据的统一、准确和安全,报名数据和志愿数据一经确认,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数据与学籍数据的统一管理。


录取批次设置


(一)提前批。


包括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顺德区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的特长生、其它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


(二)第一批。


包括顺德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顺德一中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指标生)、顺德一中等9所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其它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三)第二批。


包括面向区内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含普通 生、普通借读生、港澳台生、体育艺术传媒专业生、体育特长生) 及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 


(四)第三批。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 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试点;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区内招生的中等 职业学校专业(含技工学校)、顺德体校;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 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市组织普通高中补录。包括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招生录取管理工作


(一)中考录取工作统一在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实行“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分批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发布、数据 查询、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数据管理。任何招生学校不得脱离系统招生或提前擅自招生。 


(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制及 责任追究制度,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 超班额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任何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列入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擅自招生。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不得跨市招生。未经区招生办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有关资料。体育网点校(与区文化体育局共建)需要特招的特长生,须在中考前向区招生办提出申请。 


(三)严格落实公民办高中同步招生机制。合理设置区内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录取。各招生学校应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等择优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招收公费生按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执行。公民办普通高中的缺额部分由市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落榜考生参加补录。征集志愿和补录操作均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具体补录办法另行通知。 


(四)任何单位、学校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二次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不得招收已被本区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已被本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凡属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处理。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市、区招生部门审核的录取名单办理相关学籍审批手 续。学籍审核部门依据区招生办提供的录取名册建档,名册以外的名单不予受理。如发现存在二次录取或超计划招生的学校将进行全区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个别情节较为严重的学校, 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 


(五)根据市文件要求,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


(六)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和港澳人员随迁子女及政策性借读生,可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经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只允许 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区内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区内招生的特色项目(含港澳台生、体育、艺术及传媒专业生、体育特长生)和 普通借读生、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非广东省户 籍普通借读生不能报考中高职贯通班和三二分段专业)。往届生及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 


(七)根据《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全市 残疾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措施的通知》(佛教招〔2016〕17 号)文件精神,区组考部门在保证考试安全 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结合考点实际,提供相应的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自主权


(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必须优先录取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凡是按考生志愿被录取的,任何单位、学校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对本区中考落榜考生,有意愿到中等职 业技术学校就读且招生学校仍有缺额的,可实行集中录取、多次 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缺额补录时间安排在全区常规录取 之后至开学之前,具体补录办法另行制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满足我区高中阶段考生入学需求的前提下,可适度扩大招生范围,在常规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对尚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生。


(二)根据实际情况参加“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以及对口帮扶 生源地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计划由市、区职教部门指导制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满足我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入学 的前提下,可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 役士兵、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 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这类人 员持有关证件直接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理报名,经招生学校专 业面试和审核,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注册入学。 


(三)加强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和广东省中招服务平台的衔接,市教育局在各批次录取后将相关数据统一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各中等职业学校转为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后续操作 (含考生数据整理、录入新生信息、新生注册、打印录取名册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凭市、区招生部门审核 的录取名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学籍审批手续。凡需报省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名册, 由市招生部门统一审核,按省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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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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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楚仪

来源:顺德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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