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通报、扣分、罚款!物业小区孳生蚊虫将面临多种处罚

7月24日,城网君从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获悉,近期,顺德个别物业服务企业蚊媒传染病防控落实不到位被公开通报,一批蚊媒传染病防控落实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被公开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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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通报文件截图。


据悉,近期高温多雨天气持续,蚊媒传染病进入高发季节,顺德区镇住建部门联合疾控部门开展蚊媒防控行动,对蚊媒防控工作要点进行培训,并派出10个工作组常态化下沉镇街一线开展防控工作督导检查,严格压实物业服务企业防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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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媒防控工作要点培训会。


此次行动中,对防控工作积极迅速、落实防控措施较为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佛山市立可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以督促改,以改促效。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连续两次被通报的物业企业,主管部门将给予诚信扣分,对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将移交卫健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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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常态化下沉镇街一线开展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强调,物业小区人员密集,绿化草地、健身设施、游玩场所等配套设施是居民休息、锻炼和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如果清水清理和消杀不到位,容易孳生蚊虫,导致基孔肯雅热及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传播。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照蚊媒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在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大力开展以清除蚊虫孳生地和杀灭成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接下来,顺德区住建部门将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对物业小区持续开展联合巡查、飞行检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筑牢物业小区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具体通报情况:


蚊媒传染病防控落实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


1.美的悦公馆(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小区积极开展防控工作,通过每周定期专业消杀与每日日常消杀相结合方式,实现小区每个重点部位消杀全覆盖,予以表扬。


2.嘉信城市花园五期(广东金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利用线上线下渠道积极开展灭蚊、清积水等防疫宣传,动员小区业主主动倾倒家中积水;同时,每日开展园区积水清理、蚊虫消杀、环境清洁、绿化修剪等工作,予以表扬。

 

个别物业服务企业蚊媒传染病防控落实不到位被通报


1.南源花园(佛山市立可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存在对防控工作不重视,消杀力量薄弱,小区内杂物堆积、绿化养护差、防蚊网安装不及时等问题,予以通报。


2.星英半岛花园(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存在对防控工作不重视,消杀力量薄弱,商铺区域有杂物堆积,宣传力度不够(未张贴宣传海报)等问题,予以通报。

 

■相关法律链接: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

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四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设施,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并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住宅小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花卉市场、公园、公共厕所、资源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和设施,应当完善和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


同时,根据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9月1日施行),单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拒不接受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最高可罚2万元。

 

编辑:李素芳

来源: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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