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发作?
“路怒症”一犯就恶意别车?
怒而向交警部门举报了!
接到举报后,交警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发现一辆粤EF***72号牌小车在转弯超过前车后,连续在道路上“S”型走位,数次恶意别车。民警很快找到该车司机何某,并进行了约谈。

经民警询问,何某当天行经桂洲大道掉头位置时,看见绿灯已经进入倒计时,但前方的车辆还在掉头,何某便觉得对方妨碍自己通行,一怒之下超车,并在该车前连续“S”型走位别车,故意阻拦对方。

民警对何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经过教育,何某认识到错误,主动向当事人道歉。

愤怒只会招来更多的愤怒
还会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之中
时刻安全文明驾驶,如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可缓解跟车时的紧迫感。遵守交通法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变道、超车。当遇到前方拥堵时,应遵守通行秩序,不要随意穿插。
在其他地方遭遇挫折和怒火,不要在开车时发泄。
1、当遇到前车紧急并线或急刹车时,应当遵守“让速不让线”的原则,适当采取制动而不改变路线。如果自己也情绪激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在行车过程中
一定要学会调整情绪和心态
编辑:黄柳冰
来源:广东交警、顺德交警大队、佛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