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扫清脏乱差!居民自拆乐从荷岳路沿线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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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从镇荷岳路小涌段道路两侧违规建设开启全面清拆,此后,荷岳路北面长度达800米、南面长度达700米、整改面积共计28000平方米的道路两侧环境,将迎来连片高质量提升。


拆违现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高建丰、副主任欧振杰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乐从管理所副所长罗赞亲自带队指挥,与应急、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拆除及搬运清空工作有条不紊、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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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岳路小涌段道路两侧违法多占集体用地达500平方米,在道路两旁堆放沙石、建材等,长期乌烟瘴气、影响突出,严重不符道路包保工作要求,不利于良好营商环境的营造,损害佛山新城的整体形象和利益。前期,执法办已与相关商铺多次交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面对面讲政策,点对点定方案,最终达成自拆协议,道路两侧占地500平方米的违法建设终于得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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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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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拆现场


深化乱搭乱建乱涂问题治理,统筹镇村连线成片建设,集中整治道路沿线仍存在的路域环境和市容市貌不佳、围挡和保洁工作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这既是省委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也符合市、区道路包保工作部署。此后,乐从镇将持续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实道路两侧综合提升,进一步推动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蝶变。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编辑:黄柳冰

来源:乐从镇综合执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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