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重新就业了,失业金还可以继续领吗?不可以!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因此如果市民重新就业,请尽快办理失业金终止手续。
那还有没领完的失业金,怎么办?本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将与失业人员下次失业时核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一、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民政和人社局或者劳动服务站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6、失踪、死亡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
①其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②另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积极求职。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线上终止定期失业金待遇流程
1、进入平台
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菜单。(网址:http://hrss.gd.gov.cn/gdsbfw/)

2、登录个人账号
优先推介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然后使用手机微信扫描跳转页面中出现的小程序葵花码,按照手机页面指引刷脸认证,即可免注册登录。



3、进入申报页面
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中选择“失业保险服务”菜单下的“失业保险金终止”,页面中央显示业务入口,再点击上方的“失业保险金终止”按钮,然后点击“申报”按钮。


4、填写和上传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

编辑:张敏
来源:顺德政务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