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伦教街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伦教街道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
根据我街道优待证准备工作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伦教街道已全面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2022年7月5日开始。
二、申请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目前,受理申请的对象包括:
(一)广东省户籍,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二)外省户籍在广东省常住,申请户籍省份发放优待证的。
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
三、申领方式
(一)现场办理。设立11个集中办理点,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具体安排见附件。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线上办理。申请人完成了建档立卡的,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线上申请网址http://mva.gjzwfw.gov.cn/。
(二)入户办理。为全街道80周岁以上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提供上门受理服务。申请人需委托代办人到办理点预约。
四、申请材料
(一)照片: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已有照片的请存于光盘或U盘)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原件。
(四)退役军人视不同身份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
(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分别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指烈士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对于有上述情形的,建议其不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四)优待证以银行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 张,且只能开立一个I类银行卡账户。
六、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自行安排时间,分时、分批有序到相关办理点,办理优待证申领手续。
(二)申请对象提前准备办理优待证所需的申请材料。申请对象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务必保证在申领过程中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个人违纪、违法信息。因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证明材料而造成的法律及其他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三)申请对象应严格落实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本地咨询电话:27880878。
特此公告。
伦教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伦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2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