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环境监管执法,共建清洁美丽乐从


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近期,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乐从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乐从环监所”)展开了一系列以水为主题的执法行动,加强企业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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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环监所展开一系列以水为主题的执法行动。


迅速响应诉求,解决群众身边涉水问题


日前有群众投诉反映良村十二亩桥河涌污染问题,接到投诉后,乐从环监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过连续两天的走访调查,确定受污染水体系从良村某厂区内三级化粪池排出,池内水体呈深红色,并伴有生活污水气味。


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厂区内企业进行细致排查,未发现有异常的工业排污情况,通过查看相关监控录像,初步排除直接偷倒池内的可能性。根据深入了解,该厂区内原有印花企业进驻,但目前已搬迁离场,本次污染或许与之有关。为防止河涌水体污染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责令厂区内相关负责人对各自管网、沉淀池进行抽污清理。经清理过后,工业区内污水管道、入河排污口恢复正常排放,后续我所执法人员也会继续跟进调查。


针对群众投诉的大罗万黛工地向周围河涌排放生活污水问题,乐从环监所联同水利部门检查该工地的生活区,发现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与雨水共用明渠,以此将污水排放到附近的河涌,对附近十几个鱼塘的用水造成了影响。为进一步展开精准调查,环监所采取航拍手段,观察到该工地周边河涌长满水浮莲,河涌水体发黑,并散发出阵阵臭味。执法人员当即约谈工地负责人,要求工地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头,加强工地内部管理,发出监察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工作群实时跟进该工地的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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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监测单位取样。


清源在行动,切实加强涉水企业监管


为全面加强对涉水排放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做好节前环境安全工作,落实“龙舟水”期间防汛环境安全监察,乐从环监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重点对辖区内涉水企业的产排污情况以及环境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链条执法检查。本次行动共检查了3家重点涉水企业,企业的生产废水均经治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河涌。


为进一步确定企业达标排放,乐从环监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企业排放的废水进行取样检测,同时向企业传达了“龙舟水”期间防汛工作的要求,增强企业对防汛工作的敏锐性和警觉性,全面保障企业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铁腕治污,促进生产经营者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jpg

坚持铁腕治污,促进生产经营者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聚焦水污染问题,冲在打击环境违法最前线


4月下旬,乐从环监所接到关于乐从镇海心沙物流园后面的某工厂产生的污水没有净化就直接排放到河涌。经初步调查,该厂实际为一建筑材料制造公司,检查时企业未有生产,但雨水排水沟残留有部分污水,有疑似非法排污迹象。执法人员立刻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并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残留的污水进行监测取样固定证据。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的生产废水正常情况下是收集后经锥状絮凝沉淀罐、压泥机废水处理设施沉淀、压滤后循环使用。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量超出了锥状絮凝沉淀罐的储存负荷,收集的污水无法全部进入沉淀罐,导致部分污水通过场内地面溢流流入雨水排水沟,最终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今年以来,乐从环监所贯彻落实顺德区“以水美城、以水兴城”的总体战略部署,助力顺德打造高品质城市滨水空间。一方面坚持铁腕治污,促进生产经营者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携手全社会共同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编辑: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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