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提高参保质量,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工作部署要求,佛山市近期正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清理工作。
什么是“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制度内重复参保”
即:同时参加两份“职工医保”,或同时参加两份“居民医保”。
二是“跨制度重复参保”
即: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根据国家、省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相关政策,不允许重复参保。重复参保清理工作是我市实施精准参保扩面、提高参保质量的重要手段。因此,对于重复参保的人员,需有序进行清理。
“重复参保”清理工作如何进行?
重复参保清理工作按照省医保局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处理原则如下:
近期,市、各区社保局将通过短信和电话等方式通知重复参保的参保人,向参保人告知解释重复参保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应在被告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重复参保的关系。参保人在被告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作出选择的,社保部门将按照医保发﹝2020﹞33号文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参保人。
同时,“粤医保”小程序参保情况查询和居民医保停保功能已开通,参保群众可在线上查询参保情况和申请线上停保;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粤税通”小程序,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停保(适用于本省户籍地申请参保的人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图示)。
参保人已缴纳医保费用,进入待遇享受期后暂停重复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退回。
具体详询:0757—12345
在手机上如何查询自己是否重复参保?跟着操作起来!↓↓↓
点击确认,待通过审核后即可停保。如不慎操作错误的,请前往参保地社保部门修改;无法使用智能终端线上操作停保的,请前往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
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可上“粤医保”小程序自查自己是否重复参保。若发现自己重复参保,则可按照以上流程自行办理停保。
编辑:潘洁玲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